新规下,房产证无论登记谁的名字分割都不受影响,闹上法庭也没用( 三 )
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 , 在婚姻登记之前 , 准夫妻的一方只付了买房首付款 , 婚姻登记后 , 月供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 其实也不存在谁还 , 结婚以后还贷的部分都属于共同还款 。 问题就在于 , 如果在还房贷过程中 , 小夫妻俩离婚了 , 那么另一方有房屋产权吗?遇到此类情况时 , 很多人都可能诉诸法律 , 因为这些年房价都在不停上涨 , 说不定房子已经增值了数十万、数百万 。 但是 , 从实际的判例来看 , 正常情况下 , 法院会把房子的产权判给此前买房一方 , 共同还款一方仅是获得共同还款的50%还款额加上房产增值部分的适当补偿 。
第二类 , 房产证上即使没登记你的名字 , 也会有你的产权
正式登记结婚以后 , 夫妻俩无论以谁的名义买房 , 或者说房产证上无论登记夫妻哪一方的名字 , 或者双方名字都登记上 , 房产都属于婚后财产 , 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 所以 , 这个时候不用在意房产证上写哪一方的名字 。 但是 , 若夫妻的某一方父母以子女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 , 房产证上也仅登记子女名字 , 那么 , 这套房子的产权只能归属于子女 , 夫妻中的另外一方不能分配房子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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