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屡遭破坏 中国景区环境质量下降问题突出( 二 )
在丹霞地貌踩踏事件发生后几天 , 又有几名游客在甘肃文县天池景区内戏水游泳并发抖音炫耀 , 再次引爆舆论 。
今年5月3日 , 山东临沂警方发布消息称 , 山东临沂一处景区一块上百万年才形成的“比翼鸟”钟乳石 , 遭3名游客暴力破坏 。 日前 , 掰断偷走百万年钟乳石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 。 据景区总经理介绍 , 其中一只鸟的形状已经被全部破坏 , “基本没有恢复的可能” 。
贵州贵阳湿地公园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采访人员 , 湿地公园直线长10多公里 , 面积大、战线长 。 尽管每天有60个保安24小时巡逻 , 但很少能当场抓住一些恶意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
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 也让景区内的公共设施遭殃 。
云南昆明一名景区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采访人员 , 他们景区一年的维护费用是3000多万元 , 主要用于景区内设施维修和建筑修复 。
业内人士认为 , 破坏旅游资源 , 不仅给景区带来了负效应 , 还阻碍了旅游业持续发展 。
实施联动惩戒机制
全面保障文明出游
游客破坏旅游资源 , 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法制日报》采访人员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条款 , 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 , 或者损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 , 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 , 可以并处罚款 。 此外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 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 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对于在长城上随意涂鸦刻字的行为 , 北京律师肖东平认为 , 由于这种行为比较普遍 , 且个案造成的影响较小 , 在认定是否给文物造成灭失、损毁时举证较难 , 因此处罚也比较困难 。
对于破坏“比翼鸟”钟乳石的行为 , 有办案人员告诉《法制日报》采访人员 ,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 , 即便是10日拘留、500元罚款的顶格处罚 , 也有些隔靴搔痒 。
近年来 , 旅游人数逐渐增多 。 据官方统计 , 2018年 , 我国旅游人数55.39亿人次 , 比上年同期增长10.8%;入出境旅游总人数2.91亿人次 , 同比增长7.8% 。 虽然目前大多数游客的文明素养普遍提升 , 但仍然有部分游客有不文明行为 。
有专家认为 , 游客素质不够高 , 没有保护国家文物、爱护景区环境的意识 , 导致破坏旅游资源的行为频现 。 但不文明行为差别很大 , 有的需要法律强制手段 , 有的则需要道德引导 , 相关部门应该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梳理分类 , 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 。
2018年9月 , 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一批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 3名游客被列入“黑名单” 。 其中 , 河北游客王某、张某在马来西亚水上清真寺的矮墙上跳热舞 , 违反了当地宗教禁忌 , 引起当地社会不良反响 , 有损中国游客的文明形象;湖北游客彭某在大理市游玩的过程中用儿童玩具击伤红嘴鸥 , 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 根据相关规定 , 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 , 3名游客纳入旅游不文明游客记录期限均为3年 。
截至目前 , 共有35人被纳入旅游“黑名单” 。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 , 旅游主管部门要通报游客本人 , 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 , 挽回不良影响 , 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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