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谈拆迁》第一期: 皮件厂成功维权, 企业拆迁补偿提高7倍( 四 )
石磊:不是这样来认定的 , 罚款的缴纳只是王先生在履行国土部门两次行政处罚决定的义务之一 , 因为本案当中国土部门作出的两次行政处罚决定 , 处罚内容包含三项:第一项是要求责令退还土地 , 第二项拆除地上建筑物 , 第三项缴纳罚款 , 罚款只是对王先生占用土地以及规划建设行为的一种处罚 , 所以王先生缴纳罚款只是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的第三项义务 , 而对第一项退还土地和拆除房屋并没有履行 , 所以即便王先生缴纳了罚款 , 也没有从本质上改变房屋违法的属性 , 在缴纳罚款之后 , 如果积极去办理审批证件以及产权证件 , 房屋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变为合法房屋 , 但是本案中并没有 。
主持人:违章建筑就意味着遇到拆迁就会被无偿拆除 , 拿不到补偿款吗?
石磊:法律规定大的原则是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 但是实践中违章建筑要从它形成的原因以及行政管理因素等方面来综合考虑 。 如果说这个建筑形成的历史比较久远 , 在法律法规还没有制定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 , 这种建筑在遇到国家征收拆迁时 , 征收部门一般是把这类建筑归类为合法建筑并予以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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