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房怎么申请?( 二 )

由单位去认租

满足条件的人才向单位申请入住

每个房源的条件会有一点点不同

申请方式也有所不同

现在就有人才房可以申请

我们之前也有发文说过

点击下方文字

即可查看具体房源及申请指南

接下来

深圳人才房的申请条件和方式

可能会所不同

今年4月29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和深圳市司法局

在其官网发布了

《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在征求意见时间已经结束

具体的规定还没有出台

我们可以了解一下

征求意见稿是怎么说的哦

人才房改革办法

人才住房可租可售

以租为主

出售的人才住房

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

人才住房分配

包括面向个人配租配售

和面向用人单位配租

面向个人配租配售的

由人才以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名义提出申请

面向用人单位配租的

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再由用人单位安排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

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规定条件的人才家庭或者人才个人 , 可以申请租住人才住房:

(一)申请人应当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深圳有效居住证 。

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 , 计入家庭人口数;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未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 , 不计入家庭人口数;共同申请人为现役军人 , 未满18周岁的子女 , 港澳台同胞 , 或者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年满18周岁的子女 , 计入家庭人口数 。 申请人为单身的 , 应当年满18周岁 。

(二)申请人 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含养老或者医疗保险 , 不含少儿医疗保险 , 下同) 。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 下同) , 在申请受理之日前 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的配偶在前段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 离异时该政策性住房归原配偶所有的 , 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租住人才住房 。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本条规定的申请条件 , 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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