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拆违中的3个重大问题, 弄懂了不仅能维权, 还能保命!( 三 )
要点二:认定违法建筑的主体都是谁?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部门都存在法定的认定违建职权 , 但是大多数的被征收人并不知晓 。 下面我们进行简单的列举:
第一 , 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这是法定部门 , 城市里的违法建筑由它来主管;有的地方叫“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 相当于规划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二合一 , 那么就归它来统一认定;
第二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 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城管 。 城管有没有权力来管违法建筑 , 主要看它是否得到了省级政府的授权 。 比如在北京 , 城管部门是得到北京市政府的授权的 , 因此有权要求违建所有权人限期自行拆除违建;
第三 , 乡、镇人民政府 。 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 , 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法建筑由它来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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