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千万不要等到最后才想起律师!( 四 )

征收部门其后书面告知两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 在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选择的情形下 , 亭湖区政府为充分保障其居住权 , 根据亭湖区住建局的报请 , 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确定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进行安置 , 依法向其送达 。

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 程序合法 ,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老谷的败诉案例无疑为广大被拆迁人敲了个警钟 。 在明律师不得不说 , 在政府的法治意识日益提高的今天 , 他们在征地拆迁中的违法或者违规行为日益减少 , 既能做到实体合法 , 也能做到程序正当 , 而且有时候甚至在政府法律团队的指引下做得天衣无缝 。 被拆迁人如果一味坐以待毙 , 自己的主动权将随着拆迁工作的推进逐渐消失殆尽 , 到最后只能落入完全被动的地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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