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 被拆迁人去世了, 补偿款怎么分?( 四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王老先生所立遗嘱是对房屋进行的处分 , 拆迁后房屋已经灭失 , 此时拆迁补偿款中属于“对房屋进行拆迁的补偿”部分应视为房屋的转化形态 , 故应适用遗嘱进行处理 。 因为王老先生签署拆迁协议的行为 , 并不是对财产作出的主动处分 , 而只是服从安排 , 通过拆迁使自己的财产形态发生了变化 , 在其无其他意思表示的情况下 , 其去世后的遗产应当按照遗嘱的安排进行分割 , 给予此前居住此房的两位子女 。 至于拆迁补偿协议中“外迁奖励费”部分 , 因其是对户口迁移的补偿 , 并不适用遗嘱 , 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面向6位子女进行分割 , 随后作出了相应判决 。
在明律师认为 , 对于此类案件应当厘清遗产范围的界线 , 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评估补偿款等属于对房屋进行拆迁的补偿 , 由于权利人已经去世 , 应作为遗产按照遗嘱或者《继承法》进行继承 , 而外迁奖励费等属于对在册人口的补偿 , 应当作为遗产予以分割 。 当然 , 实际案例中 , 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如果你实在无法区分 , 那就请专业律师帮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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