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尚需“摸石头过河”( 四 )

  “造成这一现象 , 既有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侵权行为的隐蔽性、侵权者与被害人处境事实上不对等等原因 , 也有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司法认识不统一的主观原因 。 ”贾宇认为 , 特别是对“个人信息权的民事权利属性是什么”这一问题 , 不同司法人员、不同司法机关有不同认识 , 这就决定了不同司法机关在保护范围、保护力度、证据要求等方面有不同做法 , 导致个人信息的民事司法保护与民众的期待还有差距 。

  另外 , 贾宇表示 , 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有待深化 。 按照法律规定 , 检察机关只能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个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 如果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 , 不在此四个领域内 , 检察机关无权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