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始试点省内大病无异地,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惠民政策

2022年9月27日,安徽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试行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的通知》 。自今年10月1日起,安徽省选择七个大病病种在省内五家省属医院开展为期一年的住院治疗“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并通过试点调整扩大病种范围和医疗机构 。
预示着,10月1日后,安徽省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人员,凡是患试点病种的,就可以直接到五家试点医院住院治疗,如同在本地定点医院住院一样,没有任何差别 。

安徽开始试点省内大病无异地,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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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列入试点范围的参保人员,即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同时也包括个人参加企业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
列入第一批试点的大病病种具体为:肾衰竭、肝衰竭、垂体腺瘤、主动脉夹层(A型)、颈静脉孔区肿瘤、帕金森、大面积烧伤(多处三度烧伤)等七个 。
考虑参保人员就医方便,第一批五家试点医院选择分布在安徽的皖南、皖北和皖中的省属三级医院,其中合肥市三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一家: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蚌埠市一家: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安徽开始试点省内大病无异地,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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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大病无异地”从字面理解就是如同在参保地就医一个样,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不用像其它病种那样在异地就医需要履行转诊备案手续,试点病种在试点医院住院治疗无需备案;
二是不同于其它病种到省级医院那样报销时需要降低报销比例和提高住院起付线,试点病种即不降低报销比例,也不提高住院起付线,仍然按照参保地二级或县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标准执行 。
三是不同于其它病种异地医保报销政策,试点病种在试点医院出院支付住院费时,即可按参保地相关标准直接冲销结算,无需回去跑腿报销了 。

安徽开始试点省内大病无异地,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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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安徽省这次试点的“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对于参加医保的人员来说绝对是好的开始,既方便省内异地住院,又降低了省内异地住院费用,把省内异地大病住院变成了在家住院一样 。
期待一年后能够扩大试点病种、试点医院、试点省份,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这个惠民政策 。
安徽省医保局发布
关于试行基本医疗保险
“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的通知
明确试点病种和试点医院
该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试行期1年
我们都知道,很多大病,患者都希望去大的、知名的医院就医,但是很多时候转院,异地就医备案等是比较麻烦的,而且由于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也不一样,一般就医地比参保地的报销比例都要低一些,这给患者带来了诸多不便和经济负担,那么这次省内大病无异地的政策试点,必然给符合条件的群体带来诸多便利和减轻经济负担,下面看一下具体的内容 。
《通知》主要内容
明确试点病种 。在充分征求省市医疗机构意见基础上,结合地市反馈意见,筛选确定肾衰竭、肝衰竭、垂体腺瘤、主动脉夹层(A型)、颈静脉孔区肿瘤、帕金森、大面积烧伤(多处三度烧伤)等7种疾病为“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试点病种 。
明确试点医院 。为保障参保群众看病就医权益,兼顾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布局,遴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等5家省属医院为试点病种救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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