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按套內面積算,老百姓是不是真能得著實惠?( 四 )

同年8月 , 新華社對此發表評論《買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 , “公攤面積”讓我們很受傷!》指出 , 公攤面積問題不是一個新鮮話題 , 但長期存在并不一定意味著這種做法是合理的 。 值得注意的是 , 公攤面積缺少標準、管理混亂 , 不僅會讓消費者在購房時需支付更多房款 , 更使之在未來要支出物業費、取暖費等更多成本 。

對此 , 部分專家建議 , 按照國際通行的房屋交易計價單位來計算面積 , 即“所見即所得”的套內面積 。 在國外這也叫做“地毯面積” , 就是你能鋪地毯的地方 , 能被居民起居實際排他性使用的面積 。

按照這一理解 , 墻體建筑不能使用 , 當然不算面積 。 電梯井、樓梯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等雖然經常使用 , 但不能排他性使用 , 也不能算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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