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收費遭質疑! "公攤"發源地,是如何廢除"公攤"的?( 八 )
明眼人 , 也看出開發商的心計 。
部分香港網民的評論
最終 , 在2012年12月 , 香港官方要求從2013年開始實行住宅物業銷售新規 , 二手房銷售先行提供\"實用面積\" 。 當年4月 ,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開始實施 , 新房只能用實用面積來標準面積 , 以\"每平方呎/平方米\"來表示售價 。
尤其是對于新房 , 不按照\"實用面積\"標注 , 還可能吃上官司 , 被罰款100-500萬港幣 , 判處3-7年監禁 。
對二手房 , 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強制要求 , 中介銷售過程中向二手房購房者分別提供以\"套內面積\"和\"建筑面積\"計價的雙份售價資料 。 特區差餉物業估價署還準備了全港所有經評估的二手房\"套內面積\"資料 , 供公眾查閱 。 新房計價標準逐步傳導到二手房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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