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求职状况调查:女硕士吐槽“找工作太难了”( 九 )
今年“三八”妇女节前夕 , 人社部和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 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订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 , 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 , 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 , 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 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 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 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 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 , 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要依法受理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相关起诉 , 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 。 积极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法律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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