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在环保风暴中被列入整治范围,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是否应予补偿( 四 )

本案中 , 镇政府在强拆时并没有对强拆后的建筑材料予以妥善保存 , 侵害了陈先生对建筑材料的残值利用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虽然县政府主张约定的补偿金额远远高于违法建筑被强拆后的残值价值 , 但考虑到本案属于行政协议履职纠纷 , 县政府应当依据协议的约定 , 秉持诚实守信原则 , 做好带头模范作用 , 故判令县政府按照双方签订的自愿腾退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 至此 , 本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 对于时下征迁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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