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下留人! 杀害两少女嫌犯执行死刑当天被紧急喊停(14)

“枪下留人”我国法律有规定

我国有严格的死刑复核制度 , 对“枪下留人”法律的规定也非常明确 。 《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 , 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的 。 此时应当停止执行 , 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 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 ”刑诉法还规定:执行人员在执行前 , 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 , 应当暂停执行 ,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

法律作出这些规定是因为死刑剥夺的是罪犯的生命 , 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 所以必须非常慎重 。

谢通祥律师表示 , 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十年来对于每一个死刑复核案件都是非常慎重的 , 每一个死刑复核案件都要经过严格的多个程序 , 最高法院此次正是基于对死刑案件极其慎重的原则才暂停执行陈全松死刑的 ,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该案最后可能有两种结果 , 经研究原裁判正确将继续执行原裁定 , 如果查明原裁判确有错误 , 根据法律规定 , 最高法院将撤销原裁决并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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