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视觉中国版权事件谈起:滥用版权碰瓷式维权或违法( 八 )

  对此 ,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视觉中国并未获得图片版权 , 却以权利人的名义销售图片版权或进行维权 , 这种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损失 。 同时 , 对于付费购买图片版权的使用者而言 , 视觉中国提供的有权利瑕疵的图片 , 也构成合同违约 。 至于销售国旗、国徽等图片 , 视觉中国的行为还涉嫌违反国旗法、国徽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 ”

  “‘权利不得滥用’是我国民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 ,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 , 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 , 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 , 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民法总则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 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 秉持诚实 , 恪守承诺 。 据此从视觉中国的种种行为来看 , 构成滥用版权是没什么问题的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明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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