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诉讼中,被征收人仅对拆迁事实及主体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 三 )
石某不服申请再审 , 理由是:1、区政府是法定的也是事实上的征收其承包地的组织实施主体 。 为实施征收包括石某的承包地在内的集体土地 , 区政府发布了征地拆迁实施公告 , 并为此专门成立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实施征收涉案集体土地的行为 。 该指挥部具体组织了强制石某交出承包地及强拆行为 , 区政府作为该指挥部的组建者 , 应对该指挥部的职务行为承担责任 , 区政府就是组织实施强制石某交出承包地的行政主体 。 2、区政府虽然否认被诉行为是其所为 , 但不能举证证明是其他主体实施了被诉行为 , 依法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 3、由区政府来组织实施强征强占农民集体土地的行为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 石某所提供的2007年其他土地被征收的视频反映出该地一贯的征地模式都是由区政府来组织实施的 。 4、区政府实施的强行铲除行为程序违法 , 在石某与区政府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 , 区政府就实施了强行铲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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