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危大工程”事故,各单位如何定责?就是依据这10条!( 六 )
(三)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的 。
6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责令限期改正 ,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
(二)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 , 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
(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 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 。
7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责令限期改正 , 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