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伙凌晨3点盗窃、4点救人,你认为能否将功抵罪?

肯定能绝对抵偷只是小恶甚至都算不上恶但救人于危难绝对是大善小恶与大善相比孰重孰轻智商在20以上的估计都能想明白更何况处在当今这个需要传递正能量的年代呢?但小小惩处批评教育还是应该的
前几日,微博上看到一则见义勇为的新闻,让大家感到了社会的温度 。3个小伙子在凌晨4点的时候看到女子落水,毫不犹豫的下去救人,将落水女孩安全救上来了 。也因此受到了表扬 。
然而2天后,警方经过8个小时的蹲守,在一家网吧附近,将三人抓获 。原来警方接到报警电话说自己遭窃了,而嫌疑人正是这三位 。
将嫌疑人抓获后,也曾问到为什么救人,他们坦言:当时也没有多想,碰到有人落水求助肯定要救人 。几个小伙子的舍己救人的精神还是值得提倡的 。
大家也都在3点盗窃4点救人,这是否能将功抵罪呢?答案当然是不能的,功过分明才是道理 。小伙子的盗窃行为还是要付法律责任的,而他们舍己救人的行为也应该得到表扬,希望更多人有乐于助人的精神 。
他们有功也有过,但不能相抵,该惩罚的还是要惩罚,该表扬的还是要表扬 。不能让犯错的人逃避责任,也不能忽略乐于助人的人 。
小伙子的精神是值得学习的,而他们的盗窃行为是不提倡的,还希望他们能改过自新,发扬乐于助人的精神,找正事做,遵守法律法规 。
将功抵过不符合现代法律的理念 。
法律是严肃的,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切不可混为一谈,这对于执行法律非常关键 。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其实是因为,事情太多样性,而法律是确定的 。
以确定的有限的法律来应对无限的、多变的事情,必须严格执行法律,否则就给了人更多可乘之机 。
比如常见的正当防卫问题,正当防卫规定了必须是侵害正在发生的时候才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其他情况是不算的 。
例如某人被犯罪分子强奸了,然后呢,犯罪分子睡着了,受害人杀死了犯罪分子,这就不叫正当防卫 。
很多人不解 。
其实很简单,犯罪分子强奸对方,这个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已经结束了 。这个时候受害人杀死对方,那么就不属于正当防卫,甚至连防卫过当也不算 。
如果大家不理解,我们把这个事情延伸下 。其实核心就是“是否正在发阿生”
今天犯罪嫌疑人强奸了受害人,受害人忍下了 。过了几年,受害人把犯罪分子杀死了,这个时候,他算不算正当防卫呢?不算 。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在正当防卫里,是绝对不成立的 。
否则的话,某一天被别人伤害了,别人以“正当防卫”为理由,那就搞笑了 。
回到题目,一样如此,“功过相抵”,是完全不符合现代法律精神的 。
一是一,二是而 。
如果不能制止这一点,那么就有意思了 。
某一天,某个人犯了罪,然后他说,他曾经做过好事赚过小红花,怎么办?
你如何评价他的功劳?他的功劳是否可以抵他的过错?
也许你觉得做好事赚红花太小了,不可以抵销 。
问题来了,你是如何确定这个功劳的大小呢?如何评价功劳?
歌星唱歌,除了音乐的贡献,还让听众得到了享受,是功劳吗?
清洁工打扫卫生,干净了城市,那么,这是不是功劳?
所以,功过相抵,是非常不合理的,如果如此,那么犯罪分子基本上不受处理了,人毕竟多多少少做了贡献 。
当然,回到本题,其实不能功过相抵,并不等于说做好事一点好处都没有,因为法官有自己的自由裁量权,简单地说就是,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来掌握法律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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