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看: 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一方的证据收集大全!( 五 )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告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 , 用以证明涉案征收以公共利益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或涉案原告合法房屋所在地块不在此次征地范围之内 。 (根据代理律师意见有此需要时提供)
三、针对房屋被强拆及强拆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九条、第十五条之规定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 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 , 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 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 ,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 应当提供证据 。 在房屋被强拆的情况下 , 有的先对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 待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再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申请 , 在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答复、作出不予赔偿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时 , 再针对赔偿问题提起行政诉讼;有的针对房屋被强拆及强拆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一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针对行政强制案件、行政赔偿案件需要收集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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