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簽了合同收了23萬房款卻不賣了,法院怎么判?
一套約定86萬成交的房子 , 卻在接下來交易的過程中出現了不愉快 。 買家在付了23萬給房東后 , 卻因為公積金貸款未獲通過 , 加上房東不愿出售 , 交易陷入僵局 。
買家說是因為房價漲了 , 房東后悔了;賣家卻說是因為買家違規 , 導致貸款辦不下來 。 很快 , 買家狀告房東 , 房東反訴買家 。
該案經成都郫都區人民法院審理 , 判決雙方繼續履行合同 , 買家酌情賠償房東1萬元 。
事件回顧貸款買房 買家付了23萬后交易黃了
2017年4月29日 , 權某和陳某簽訂《房產買賣合同》 , 雙方協議以86萬元的價格 , 由權某買下陳某名下的一棟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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