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经营模式混杂 员工权益受侵害找谁讨说法?( 二 )
入职前问清楚谁是用人单位
同一品牌餐饮企业的不同门店 , 可能存在诸如直营、加盟、参股等不同经营模式 , 而劳动者在职期间可能会在不同门店之间频繁“转场” , 殊不知这会给确定责任承担主体带来困难 。
2017年8月 , 王女士入职某品牌餐饮企业海淀苏州街分店 , 担任前台收银员 。 入职后 , 王女士先在该品牌餐饮企业总部接受了为期7天的培训 , 后进入苏州街店工作 。 在职期间 , 每月中旬左右王女士都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到上一自然月的工资 。 2018年5月 , 王女士离职 , 后经仲裁及诉讼程序 , 王女士要求该品牌餐饮企业总部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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