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劳动合同签约季 当心续签合同别被“坑”( 七 )

  对此 , 王雨琦表示 ,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 ,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 , 这是一种双向选择的表现 。

  她认为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 , 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 , 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也就是说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曾经约定过试用期 , 重新续订劳动合同的 , 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 根据上述规定 , 轮胎公司和田某作为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 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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