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劳动合同签约季 当心续签合同别被“坑”( 六 )
最终 , 仲裁庭作出恢复劳动关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部分期限未签订劳动合同2倍工资的裁决意见 。
试用期能否二次约定
田某与某轮胎销售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 , 因其工作表现良好 , 单位决定聘任其担任部门经理 , 薪资方面较之前有所提高 , 但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 因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问题产生了分歧 。
田某认为 , 自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 , 且在此前合同期内 , 双方曾约定过2个月的试用期 , 续签不应再约定试用期 。 公司则认为 , 田某原来是销售员 , 现在的岗位是部门经理 , 作为部门经理需有一段时间的适应过程 , 因此要约定试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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