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别人的房屋搞经营, 真的无权主张停产停业损失等征收补偿吗?( 五 )
也就是说 , 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 , 承租人的损失只能通过租赁合同的约定、事后的协商等民事途径寻求弥补 。 如承租人可在租赁合同内约定“在房屋租赁后一定期限内遇征收拆迁导致合同终止的 , 出租人应当支付给承租人相应的补偿金”等内容 , 或通过与出租人的协商以其他名义、方式分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利益 。 但需要明确的是 , 这些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征收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更不会与征收方直接发生法律关系 。
角度二:承租人立场 , 寻求协商不是不可能
在征收拆迁实践中 , 若承租人占房不走则可能导致涉案项目的无法推进 。 此时一些征收方会采取各种逼迁、骚扰手段 , 甚至导致承租人的实际财产损失 。 那么承租人有权通过拨打110报警、及时录像取证、向政府提起查处申请直至就违法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捍卫自身的财产权益 。 通过提起的程序以寻求协商、沟通的平台 , 承租人的利益损失问题不是不可能得到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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