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项目“先予执行”又露头, 你该怎么打?

城中村改造项目“先予执行”又露头, 你该怎么打?

导读:从整体上讲 , 先予执行被作为强拆被征收房屋的由头已经是一种“老黄历” 。 时至今日仍然有地方政府热衷于此 , 某种意义上是行政法治的悲哀……

【案情简介:城中村改造又见“先予执行”】

郭先生的宅基地位于山西省某市的集体土地上 , 但是由于他的村庄靠近市中心 , 被纳入了当地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 。 2017年 , 村委会做出了《城中村改造搬迁公告》并开始拆迁 , 郭先生觉得补偿不合理 , 一直未与村委会签订补偿协议 。

2017年12月的一天 , 郭先生收到一份民事起诉状 , 原来是村委会将郭先生告上了法庭 。 村委会说郭先生影响了拆迁进程 , 并以此为由要求其交出宅基地 。 郭先生年过半百从来没打过官司 , 这一下子成为了被告 , 全家都陷入了恐慌之中 , 急的团团转 。 然而祸不单行 , 一周以后 , 郭先生又收到了一份来自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 原来村委会又向法院申请了民事先予执行 。 法院认为先予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 要求郭先生立即交回宅基地 , 否则就要立即强制执行 。 郭先生在万般无奈之下 , 决定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袁曼曼律师进行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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