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奇葩”规定应当喊停( 三 )

  根据职工们爆料 , 除了请病假 , 还有其他“奇葩”规定对职工种种在岗活动进行约束:有企业规定 , 员工一天上厕所不得超过3次 , 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有公司明文规定1个月内在单位讲方言不能超过5次;还有的公司要求办公电脑图标不可超过10个 , 桌面上最多有1个水杯……而一旦违反规定 , 会被扣减工分或奖金作为惩罚 。

  前不久 , 据媒体报道 , 陕西女孩小雪应聘到西安某餐饮店做服务员 , 全勤月收入2200元 。 可今年9月离职后 , 小雪发现9月的工资竟成了负数 。 从工资条上看 , 小雪的工资为每天60元 , 出勤20天共1200元 , 因为迟到忘打卡扣除145元 , 旷工两天每天扣500元等 , 最终实发“负195元” 。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奇葩”规定?某大型互联网公司HR金蕾告诉采访人员 , “奇葩”规定的出台可能是出于加强管理的目的 , 例如公司中曾出现个别职工泡病号、提交虚假病假条 , 或是利用上厕所溜班串岗的情况 , 给企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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