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奇葩”规定应当喊停( 五 )
单位和职工间的信任最重要
对于不少职工而言 , 用人单位某些规定虽“奇葩” , 但由于可能并不违法 , 还是会默默忍受 , 或选择主动“跳槽” 。
此前 , 有案例显示 , 一名职工因闹肚子 , 不符合公司限制上厕所时间和次数的规定被公司开除 , 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 仲裁委认为 , 公司这一规定不符合劳动法规 , 属于无效制度 。
杨保全指出 , 对于不触犯法律的“奇葩”规定 , 职工可以向工会、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而对于明显触犯法律的“奇葩”规定 , 如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 , 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对仲裁裁决不服或者确属侵犯劳动权益之外的其他人身权益的 , 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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