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想不到,在我國,房東能從房客身上賺多少錢( 六 )

首付是有了 , 但600多萬的房貸 , 每月光貸款也要3萬多 。 兒子一家每月有4萬多的收入 , 但是除去月供 , 明顯入不敷出 。 劉大媽想實在不行 , 就只有再賣掉一套 。

事情好像有點復雜了 , 轉了一圈 , 人人都遇到了難題 。

可見 , 想要靠房子實現財務自由 , 還需要繼續加碼 , 至少滿足兩條:

一要在2015年之前完成置業 , 最好是2009年以前 , 因為這樣的租售比最佳 。

二是2017年以后 , 不再置換房產 , 特別是學區房 。 如果再次置換房產 , 前期收益 , 會再次沉淀到房子上 , 短期內無法變現 。

要達到這兩條 , 從時機上看 , 需要從97年房改開始 , 到2015年 , 至少完成三次以上的置業 。 這個買房置業“三級跳” , 難度很高 。 更現實的是 , 北京的限購開始于2011年2月的“京八條” 。 京籍家庭限購2套住房 , 非京籍限購1套也是從那時開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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