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消防法》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划入住建部 2019-04-24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作出修改 将第八条修改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 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 , 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