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路中的参照物 风水中的西方是以什么为参照物的( 六 )


那么用于表达“意”、“道义”的“文系统”究竟是什么?下面简答地说一下 。
“文系统”又具体包括两套子系统 , 一套是易经的卦象符号系统 , 另一套则是契约符号系统 。契约符号系统也包括两个子系统:结绳符号系统和书契符号系统 。其中易经符号系统偏重理论 , 与具体的生活和生产实践没有直接关系 。而契约符号系统则是扎根于实践的 , 与具体的生活和生产实践密切相关 。因此 , 文系统是以契约符号为主体的 , 易经符号则处于次要的辅助性地位 。
结绳和书契是中国契约的最原始形态 , 结绳更原始 , 书契次之 。两者的契约机制基本相同 。结绳是一对完全相同的打着绳结的绳子 。书契则是一对小木片或竹片 , 一排自上而下排列的横线组 , 被刻在一对并排放置的书契的中心 , 左右分开后 , 左右契各保留一半 , 呈齿文状 。结绳的绳结和书契的契齿文 , 实际都是数字符号 , 用来表达数字 , 指代标的物的数量或价值 。
结绳的左右绳 , 书契的左右契 , 为契约双方所持有 。一般债权方为右方 , 持有右绳或右契 , 债务方为左方 , 持左绳或左契 。这是中国古代以右为尊 , 以左为卑的根源所在 。同时 , 右方是债权人 , 是借出者 , 是帮助债务人的 , 因此 , 右有“佑助”之意 。“佑”本字就是“右” 。左方是债务人 , 当有人持有右契或右绳前来要账时 , 他要与自己所持有的左绳或左契相对比 , 验证真伪 , 验证左右是否相“合同” 。因此 , 有“左证”之说 。如果不能相合同 , 就是“相左” , 即右契、右绳不能与左方相“合同” 。“合同”原是就结绳、书契的对比验证而言 , 后来就直接指代“契约”本身 。“契”是书契 , “约”是绳子、结绳 。
《周易 系辞》说:“上古结绳而治 , 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 , 百官以治 , 万民以察” 。“结绳而治”其实就是“契约而治” , 即以契约为治理社会的工具 , 让整个社会实现良好的“契约秩序” 。这是政府产生出现之前 , 中国上古社会的状态 。契约其实就是“文” , “契约而治”就是“文治” , 这也是中国政治理念之基石 。因此 , 作为“文”的契约 , 在中国文明中具备基石性地位 , 不仅是“字”的基石 , 也是基本思想理念的基石 。
在结绳契约和书契契约中 , 结绳和书契本身并非完整的契约 , 而只是契约的符号 , 因为它们本身的信息承载力及其有限 , 而只能记录数字 , 通过绳结和契齿文 。更详细的契约条款 , 则是通过口耳相传的语言来记录的 , 这些语言就附着在结绳和书契之上 。也就是说 , 结绳和书契只是书契符号和契约凭信 , 语言性的契约条款才是信息意义上的契约主体 。
因此 , 结绳和书契这两种契约符号 , 也是语言性契约条款的载体 , 承载那些语言性的契约条款 。这种承载是象征意义上、标志意义上的的承载 , 一看到这些符号 , 就会想到那些约定的语言 。
包括数字在内的契约条款 , 既是单方的“诚意” , 也是双方共识性的“公意” , 因此 , 契约条款也是“道义” 。这样契约符号就成为“道义”、“诚意”、“德”的载体和象征 。实际上 , “意”、“诚”、“德”的甲骨文都是直接包含着契约符号的“契约文字” 。这些“字”和理念都是基于契约实践的 。对于“意”和“德”的甲骨字形 , 我此前做过专门的考释 , 请参阅本号此前的文章 。对于“诚”字以后也会专文考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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