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立法确定“月经假” 实至名归尚需制度配套( 七 )

  她介绍 , 尽管江西通过立法方式规定了“月经假” , 但据调查显示 , 当时参与调查的40名女性中 , 大约一半都不知道在江西工作有“月经假” , 30多人从未用“痛经”这个理由请过假 , 痛经的女职工只能默默忍受痛苦 。 在2008年和2011年的全国“两会”上 ,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提出“女性月经休假”的建议 , 是从女性这一群体生理上和身体属性的特殊性出发 , 且考虑其承担的社会职能 , 而需要在法律法规中给予特殊保护 。

  一则“女员工被迫去厕所脱衣服检查是否来月经”的新闻前期被广为传播 。 小周在杭州一家培训机构上班 , 作为福利 , 公司规定女职工经期不舒服可以请“姨妈假” 。 3月29日 , 小周请了假 , 然而第二天上班时 , 行政负责人对小周存疑要求现场“求证” , 小周被要求去厕所脱衣“验明正身” 。 结果 , 行政人员认为小周的分泌物不属于经期症状 , 说小周1月份“月经假”休的是8号 , 但3月份的这次却休在了28号 , 不合常理 , 双方闹得很不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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